我公司是江蘇省摩托車配件生產企業,屬于按月申報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月銷售額通常在20萬左右,可以享受這次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中減征增值稅優惠政策。但由于我企業與客戶簽訂的是長期合同,合同中約定提供3%專用發票供購方抵扣稅款。我們可不可以放棄減稅,仍按3%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
答:《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支持個體工商戶復工復業增值稅政策的公告》(2020年第13號)規定,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除湖北省外,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对鲋刀悤盒袟l例實施細則》《營業稅改征增值稅
試點實施辦法》規定,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按照規定放棄免稅、減稅,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后,可以按適用稅率或者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
因此,你公司取得適用3%征收率的應稅銷售收入,可以按照支持復工復業政策,享受減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稅優惠,并按1%征收率開具專用發票;也可以放棄減稅,按照3%征收率申報納稅并開具3%征收率的專用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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