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變化是一個經濟資金問題
在第八部分“關于《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 25次締約方大會的基本立場和主張”中,《報告》特別指出,“推動資金問題取得積極進展”,但與此同時,“當前氣候多邊進程面臨的最大問題是發達國家提供支持的政治意愿不足,許多不同名目的資金被貼上“氣候”標簽重復計算。”《報告》敦促“發達國家以透明、可預見、基于公共資金的方式,向發展中國家提供充足、持續、及時的支持,包括兌現到 2020 年每年向發展中國家提供 1000億美元的氣候資金承諾;盡快提出以 1000 億美元為起點的新的集體量化資金目標,包括詳細的路線圖和時間表;切實提高資金支持透明度;并加快做出向綠色氣候基金捐資的強有力承諾。”
總體上,《報告》高度重視從經濟視角來看待當前氣候變化問題,不過,略顯遺憾的是,在《報告》中,并沒有將經濟學納入到氣候變化學科建設行列中,在“加強學科建設”一節中,僅強調了大氣科學、應用氣象、
新能源等學科,并沒有將“氣候變化經濟學”學科的最新發展和各種努力作為學術界應對氣候變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但事實上,作為推動氣候變化與經濟融合發展的重要學科,氣候變化經濟學不僅是各類學術期刊
論文的重要發表領域,而且也已經進入課堂,并在某些學校成為重要的專業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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