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項有關歐洲電力市場改革的協議被正式納入歐盟法律,允許消費者在新命名的“公民能源社區”中生產、銷售并分享自己的電能,這給予了消費者史無前例的自由權利。
此舉被歐盟能源政策支持者認為是一個重要轉折點,標志著可以大規模安裝應用小型可再生能源,比如太陽能。
歐盟氣候行動及能源專員米格爾·阿里亞斯·卡涅特(Miguel Arias Cañet)在2016年11月公布這些協議內容時表示,“歐洲正處于
清潔能源改革的邊緣。”
當時歐盟委員會承諾,“消費者和社區將被允許積極參與到電力市場中來,可以自行發電,用電,或是再將電力出售給市場。”
如今兩年過去了,可以公平地說歐盟在很大程度上已經兌現了這一承諾——至少在書面上是如此。
“此舉為歐洲能源所有權和民主開辟了新視野,”
綠色環保組織“歐洲地球之友”在評價12月中下旬發布的此項協議時表示,歐洲電力市場改革是應對氣候變化的“變革先鋒”。
歐盟改革愿景的核心內容是造就“積極的消費者”,即鼓勵消費者利用諸如屋頂式太陽能電池板、蓄電池、以及電動汽車充電站等設施,自行生產、存儲、出售或分享自家電力。
歐盟委員會預計到2030年,能源社區將擁有超過5萬千瓦的風能和太陽能,分別占裝機總量的17%和21%。
歐盟成員國將如何行動“尚不清楚”
既然公民能源社區的規則已經被歐盟采納,那么接下來的問題就是歐盟成員國將如何在國家層面將其付諸實踐。而具體實施細則尚有很大的解釋空間。德國意昂集團負責分布式發電的埃爾南德斯表示,“目前尚不清楚
國家監管部門將如何行動。”意昂集團是德國專營配電網絡及服務的能源巨頭公司。
意昂集團參與的第一個本地能源社區項目是在瑞典的斯米里思村。這個由歐盟出資的項目,被稱為“本地能源系統”,旨在讓全村使用100%的可再生能源和本地生產的電力,從而實現電力自給自足。
瑞典斯米里思村內已建成的光伏太陽能園區和風力渦輪機被連接到一個智能操作系統和蓄電池上,當沒有陽光或風力的時候,就會將電力回傳至本地電網。
為了儲存多余的電力,斯米里思村的村民被鼓勵多使用諸如熱水鍋爐、加熱泵、蓄電池和屋頂式太陽能電池板這樣的家用電器。
展望未來,意昂集團相信越來越多的人將對此類模式感興趣,并且能在建造和運營此類設施(比如微型電網)時發現“商機”。
“我們認為這是最終階段,即我們2050年想要實現的終極目標,”埃爾南德斯表示,“我們想要弄清楚的是這一發展方向意味著什么。”
然而歐盟成員國將如何實施這些具體規則仍不得而知。意昂集團試圖搞明白國家層面的監管機構將如何讓這些規定在實踐中發揮作用。
實際上,由于歐盟各成員國基礎設施的背景與歷史各不相同,因此,各國能源系統的差異也是天壤之別。以法國為例,配電網由國有企業Enedis壟斷,而在其他歐盟成員國,配電網可能允許私營企業參與競爭。又比如,西班牙伊維爾德羅拉電力公司將新增投資基金的42%投向配電網,希望能在歐洲目前進行的整體經濟電氣化過程中掘金獲利。
因此,未來歐盟各成員國在國家層面實施電力新規的方式將至關重要。來自意大利的最高級別歐洲議
會議員達里奧·坦布拉諾表示,他對電力“自治”原則僅在歐盟文本中進行的模糊表達“感到失望”。
能源合作企業警告稱濫用規則將帶來風險
當然,并不是每個人都愿意讓大型能源企業染指公民能源社區。
其中REScoop.eu就是持懷疑態度的主要代表,該組織是歐洲可再生能源合作企業聯盟,指責電力公司通過采用相同的法律框架來抄襲其商業模式。REScoop.eu的主席Dirk Vansintjan同時也是位于佛蘭德斯的能源合作企業Ecopower的負責人。他表示,在很多情況下,像比利時的Electrabel和EDF電力公司已經掌控了合作企業。
Vansintjan指出,這兩種模式之間的差異十分明顯。當本地能源社區在本地區重新分配利益之時,電力公司將把所有利潤交還公司總部,再由公司重新分配給各位股東。
但Vansintjan的懷疑論調并不是被所有人認同,即使在環保行動組織中也有不同的聲音。“我們看到的是一個不斷發展壯大的電力行業,”E3G環境智囊團的曼儂·杜福爾如此評價道,他還指出,在不久的未來,電力行業將提供更為廣泛的一系列服務,包括電力的需求響應、聚合與儲存。
他認為,像意昂集團這樣的公司可以更輕松地應對此類風險,并可以為本地能源社區省去管理、檢修和維護的麻煩事。
然而,法國配電系統運營公司Enedis則認為,這些公司也可能會對電力系統的穩定性帶來風險。“作為配電系統運營商,Enedis當然希望可以參與本地能源社區的規劃,”Enedis布魯塞爾分公司的負責人Marie Picut表示,“因為這意味著我們能夠找到一種符合成本效益的解決方案,從而避免出現消費者為他人買單的情況。”
“不要總對我們抱有懷疑。我們從事的是公共服務行業,我們是為了保護所有消費者的利益。”
電網的所有權和管理權
然而,能源合作企業還對其他方面表示了不滿。比如,REScoop.eu認為相較于2018年6月通過的《可再生能源指令》,這項《電力市場指令》中對公民能源社區制定的管理條例更為寬松。因為該指令允許公司擁有比公民更大的決策權,這就“為大公司濫用職權敞開了大門,”因此REScoop.
eu呼吁立法機構將這兩個文本的內容統一起來。
意大利最高級別歐洲議會議員達里奧·坦布拉諾表示,對歐盟決策者達成的最終協議失望還有其他原因。
比如,雖然目前歐盟法律承認公民能源社區有權使用信息通訊工具(比如分布式賬本技術或虛擬凈測量技術)來共享電力,但是在最終協議的文本中并未明確提及這些共享電力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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