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省關于征集既有公共建筑節能改造
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項目的通知已經下發。根據通知,示范項目應為國家機關辦公、商場、賓館飯店、醫療衛生和文化教育等既有公共建筑,實施改造的國家機關辦公建筑面積不低于5000平方米,其它公共建筑面積不低于10000平方米。項目改造內容應包括:能耗監測與控制系統改造、采暖空調通風系統改造、供配電與照明系統改造、可再生能源利用、建筑圍護結構改造等。示范項目也可根據實際,自行選擇改造內容,并在1年內實施完成改造后單位建筑面積能耗降低20%以上。同時,示范項目應為采取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進行改造的項目,建筑物所有權人或其授權委托的使用人與
節能服務公司共同作為申報單位。通知明確,前期已開展了能耗統計、
能源審計等基礎性工作,或已完成能耗監測
平臺建設的項目,以及綜合性改造項目將被優先支持。據了解,省住建廳將組織
專家對申報項目進行審查,遴選節能改造潛力大、方案可行性強、節能效果明顯的項目列為2016-2017年度合同能源管理改造示范項目。項目改造完成,省住建廳會同省財政廳等部門對項目投資、改造內容、改造面積及節能量等進行綜合評定,并參照《陜西省合同能源管理財政獎勵資金管理實施細則》(陜財辦建[2011]73號),對
節能服務公司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