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家鼓勵推廣合同能源管理機制,制定了相關法律法規與產業政策。2007年頒布《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第六十六條明確“國家運用財稅、價格等政策,支持推廣電力需求側管理、合同能源管理、節能自愿協議等節能辦法”;2008年頒布《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第二十六條明確“公共機構可以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節能服務機構進行節能診斷、設計、融資、改造和運行管理”;2012年國務院辦公廳頒發了《關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進節能服務產業發展意見的通知》,對發展節能服務產業提出了具體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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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五”期間我國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取得突破,但并沒有全面推廣和實施。盡管各地公共機構對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進行了積極探索,個別城市取得了成功突破,但從全國總體上看,仍處于探索試點階段。大部分城市還沒有批量推廣。究其原因,主要還是人為障礙。一是大部分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人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不了解不熟悉,責任心不夠強,觀念陳舊(其中一個陳舊觀念是節能改造需要用政府財政資金),沒有決心進行推廣。二是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涉及機關事務、發改、財政、住建、經信、采購等多個職能部門,管理機制和職能分工不明確,在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立項審批、招標采購、節能效益支付等關鍵環節形成瓶頸,推進難度很大。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三、深圳市推進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的經驗值得借鑒。深圳市2013年啟動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市政府負責領導部署,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統籌組織,全市用兩年時間完成1136.19萬平方米節能簽約改造,節約政府財政投資約4.5億,年節電1.5億度左右(數據來源2015年深圳市政府工作報告),17家公共機構被評為國家級節能示范單位,深圳市疾控中心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項目被選為“中美能效示范項目”。2014年7月24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在深圳召開全國公共機構合同能源管理現場會,推廣深圳經驗。深圳在短短的兩年時間內能在全國率先取得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的突破,主要的做法有三條:一是領導重視,全力支持。市長與各區區長及市直單位一把手簽訂公共機構節能目標責任書,與行政考核掛鉤;二是優化了職能分工,在市的統一領導下,建立了機關事務部門牽頭、相關職能部門通力配合的科學工作機制;三是堅持開拓創新,建立健全政策法規體系,為合同能源管理的實施提供全方位的制度保障。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