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可再生能源和凈零排放的未來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愿景?還是一個難以實現的烏托邦?
引言
中國在2020年第75屆聯合國大會(United Nations General Assembly)上宣布在2060年實現
碳中和的目標,但實現這一目標將帶來重大的挑戰和機遇。電力系統遇到的挑戰尤為直觀。眾所周知,風電光伏發電具有很強的波動性,風電只能在有風的時候發電,光伏只能在白天發電。未來的零碳電力系統需要以光伏,風電和水電為主體,現在我們已經很清楚,風電光伏的資源總量足以保障電力系統脫碳,風電光伏的成本也已經低于煤電,這就決定了電力系統的靈活性成為中國電力系統脫碳的最關鍵問題。
2021年10月黨中央、國務院相繼印發《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等相關重要文件,明確要求完善中長期市場、現貨市場和輔助服務市場銜接機制,大力提升電力系統綜合調節能力,加快現役機組靈活性改造,引導自備電廠、傳統高載能工業負荷、工商業可中斷負荷、電動汽車充電網絡、虛擬電廠等參與系統調節,《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建設規劃綱要》文件還特意提及培育發展川渝一體化電力輔助服務市場。
國家能源局于2021年12月修訂發布了《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國能發監管規〔2021〕61號)《電力并網運行管理規定》(國能發監管規〔2021〕60號)。國家能源局及時修訂《規定》《辦法》,以輔助服務市場為抓手,提高電力系統靈活性,加速中國電力系統脫碳進程,這成為中國能源轉型的一個具有標志意義的制度創新。
一個勇敢的嶄新時代
中國的碳中和目標需要能源經濟、基礎設施、許多市場參與者和管理機構轉向新技術、經濟和輔助服務。最近的政策變化改變了能源格局,為電力系統的靈活性資源創造了需求和有利的定價條件。
雙碳目標推動了中國電力市場的改革,有利于靈活性電力資源的發展。一個充分發展的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將顯著增加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這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必要條件。
關于電力輔助服務的新政策指出,鼓勵發電企業建設和購買平衡電力和能源存儲,以增加可再生能源的裝機容量。允許發電企業購買儲能或調峰能力,以擴大并網規模。
其產生的影響是多方面的。發電公司新建可再生能源項目,需要配置約15-20%的儲能或其他形式的靈活性資源,否則它們很難獲得電網并網連接的批準。該政策確定了多種增加電網靈活性的技術,包括抽水蓄能、電化學儲能、燃氣發電、太陽能光熱和靈活性煤電等?,F在投資上述平衡電力容量將成為發電企業增產擴容的先決條件。這一擴張的主要受益者之一將是輔助服務市場,該行業有望在未來幾年取得顯著增長。
2021年,國家能源局對《電力輔助服務管理辦法》進行了多年來的首次修訂,重點確定輔助服務的主要提供者,對交易品種進行分類,建立共享機制,實現輔助服務跨省跨區域。
電力輔助服務是電力系統安全穩定運行的關鍵。它確保電力質量,促進
清潔能源。除常規發電、輸電、用電外,火電、水電、核電、風電、光伏發電、抽水蓄能、電化學、壓縮空氣、飛輪等各類新型儲能均可提供電力輔助服務。
此次發布的文件對電力輔助服務進行重新分類,分為有功平衡服務、無功平衡服務和事故應急及恢復服務,其中有功平衡服務包括調頻、調峰、備用、轉動慣量、爬坡等電力輔助服務,事故應急及恢復服務包括穩定切機服務、穩定切負荷服務和黑啟動服務??紤]構建以可再生能源為主體的新型電力系統的發展需求,這份文件新增引入轉動慣量、爬坡、穩定切機服務、穩定切負荷服務等輔助服務新品種。
擴大輔助服務將擴大市場主體范圍。要實現從轉型到擴張的無縫銜接,還需要明確補償機制以吸引投資者,同時還需要明確從發電、電網公司到電力交易中心等所有利益相關者的責任。
國家能源局決定推進電力輔助服務市場化,這將顯著提高電力供應質量,體現資源配置效率,而且更重要的是,提高對可再生能源電力的接納能力。
面臨的挑戰
100%可再生能源和凈零排放的未來對許多人來說是一個令人興奮的愿景,但對一些人來說是一個難以實現的烏托邦。對可再生能源持樂觀態度的人士認為,這一演變由許多步驟組成,有些步驟很小,有些則會改變游戲規則。輔助服務的擴展可以增強省級和區域電網的能力。
大部分省份的電力現貨市場仍處于
試點階段,現有的調峰輔助服務補償機制不完善,導致發電企業之間存在“零和博弈”的現象。另一方面,電力現貨市場在部分地區試行后已初見成效。以山西省為例,當
新能源發電充足時,現貨市場上的煤電機組
價格會受到抑制,燃煤電廠可以在市場上轉賣當天的發電計劃。這樣一來,現貨市場實際上起到了調節作用。
當應用到其他形式的輔助服務時,進一步市場化也將是未來的方向,引導多元化的市場主體參與競爭。
電力輔助服務的價值只有通過充分的市場交易機制才能實現。電力輔助服務可以確??稍偕茉慈顼L能和太陽能的大規模應用,可以帶來巨大的經濟和環境回報。
新的政策框架為輔助服務的發展提供了立法支持,并為引入功率平衡的公平補償機制提供了指導。明確了各類電力輔助服務品種的補償機制,其中固定補償方式確定補償標準時應綜合考慮電力輔助服務成本、性能表現及合理收益等因素,按“補償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則確定補償力度;市場化補償形成機制應遵循考慮電力輔助服務成本、合理確定價格區間、通過市場化競爭形成價格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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