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實現“十二五”節能減排目標,中央和地方都出臺了相關政策,將碳排放等環境信息作為企業信用評價的要素之一。據易碳家了解到,這種由政策推動開展信用評價并激勵企業開展節能減排的做法,通過利用市場力量,從一個方面促使企業將外部壓力轉化為綠色低碳發展的內生動力。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 t a np ai fan g.com
天津、武漢分別作為碳交易試點城市和低碳發展試點城市,已出臺與碳排放掛鉤的信用評價相關的政策?!短旖蚴刑寂欧艡嘟灰坠芾頃盒修k法》中第29條和第30條中規定:“市發展改革委會同相關部門建立納入企業和第三方核查機構信用檔案,委托第三方機構定期進行信用評級,將評定結果向財政、稅務、金融、質監等有關部門通報,并向社會公布”“本市鼓勵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同等條件下優先為信用評級較高的納入企業提供融資服務,并適時推出以配額作為質押標的融資方式”?!段錆h市低碳城市試點工作實施方案》中提出,要“推進市發展改革委與中國人民銀行達成協議,將企業低碳發展情況作為企業信用評級標準之一納入企業信用評級檔案。” 本+文+內/容/來/自:中-國-碳-排-放(交—易^網-tan pai fang . com
同時,環境信用評價的工作也在探索開展。2014年2月,環境保護部會同國家發改委、人民銀行、銀監會聯合發布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辦法(試行)》,指導各地開展企業環境信用評價,督促企業履行環保法定義務和社會責任,約束和懲戒企業環境失信行為。該辦法明確了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工作的職責分工、應當納入的企業范圍、評價的等級、方法、指標和程序以及激勵懲戒的具體措施。它將企業環境信用等級分為環保誠信企業、環保良好企業、環保警示企業、環保不良企業4個等級,依次以“綠牌”“藍牌”“黃牌”“紅牌”標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