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40年,我國低碳經濟面臨的機遇與挑戰
(一)在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發展低碳經濟之時,我國面臨著巨大的壓力和挑戰
我們應看到,應對氣候變化和發展低碳經濟已經成為主導世界的新規則,而且成為國際政治、經濟和外交關系中越來越重要的規則。這個規則的制訂可以劃分為三個階段。第一階段的標志性事件,是聯合國于1992年通過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UNFCCC),初步建立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體系規則。如果說,世界貿易組織(WTO)是要建立國際貿易體系規則,那么可以說,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則是要建立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新規則。第二階段的標志性事件,是199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3次締約方大會,由149個國家和地區的代表通過的《京都議定書》,開啟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行動規則,即國際排放貿易機制、聯合履行機制和清潔發展機制。目前,正進入第三階段,其標志性事件,是定于2009年12月在哥本哈根召開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15次締約方大會,將開啟“后京都議定書”時代。
應對氣候變化是一個全球性的系統性規則,涉及到政治、經濟、外交各個層面,其中,發展低碳經濟已經成為體系規則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2003年2月英國在《我們的能源未來:創造一個低碳經濟》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低碳經濟”概念;2006年,前世界銀行首席經濟學家尼古拉斯·斯特恩發表的《斯特恩報告》(Stern Review)指出,全球以每年GDP1%的投入,可以避免將來每年GDP5%~20%的損失,呼吁全球向低碳經濟轉型;2007年2月,歐盟委員會將“低碳經濟”作為其影響成員國經濟政策的重點之一;2008年6月5日“世界環境日”主題定為“轉變傳統觀念,推行低碳經濟”;2009年6月,美國眾議院通過了《美國
清潔能源安全法案》(亦稱氣候法案),確定了“總量管制和交易”制度,并通過對高碳經濟征稅以補貼新能源,通過配額交易發展低碳經濟。其中還提出,對不接受污染物減排標準的國家征收“碳關稅”。
我國是《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方,也是《京都議定書》成員國之一。作為發展中國家,我國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的原則,積極做好國內的
節能減排并推進國際間的技術交流與合作。但是,我國正處在快速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中期階段,在傳統經濟增長方式的影響下,
碳排放的增長使我國面臨著越來越大的國際壓力。從人均
碳排放量來看,我國仍然是較低的,2007年,人均碳排放我國為3.9噸,略低于4.2噸的全球平均水平,大大低于主要發達國家如美國(19.6噸)、英國(8.8噸)的人均水平。但從總量上來看,我國已經接近美國的水平,甚至有國際機構認為,中國已經超過了美國,成為全球第一大碳排放國。如果不采取有力的減排措施,國內機構預測認為,到2050年我國的二氧化碳排放量為120億噸(中國科學院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組,2009);國際機構預測認為,到2030年中國二氧化碳排放就將達到150億噸(麥肯錫,2009)。
如果這種情況發生,不僅影響到我們的對外關系,而且影響到國內發展。從對外來說,我們將面臨著來自于環境外交關系的挑戰(如何處理與發達國家關系以及與發展中國家特別是一些島嶼國家的關系問題),傳統的國家利益觀的挑戰(如何處理國家利益與全球利益的關系問題),對傳統的國家安全概念的挑戰(是國家安全問題還是可持續發展問題)以及對負責任大國形象的挑戰。從對內來說,我國同樣面臨著氣候變化的挑戰,如年平均氣溫上升、區域降水量明顯減少,極端天氣與氣候事件頻率和強度明顯增高、海平面上升以及冰川快速退縮等一系列問題;面臨著能源短缺但浪費很大的挑戰。我國能源利用效率為33%,比發達國家低10個百分點;單位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2倍多,比美國、歐盟、日本分別高2.5倍、4.9倍、8.7倍。這些挑戰本身也說明,我國具有發展低碳經濟、走可持續發展道路的內在要求。
(二)在看到這種挑戰和壓力的同時,也應看到,我國面臨著新的發展機遇
第一,低碳經濟作為一場工業革命,是實現經濟增長從根本上與碳排放量增長脫鉤的重要途徑。低碳經濟是以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為前提來謀求最大產出的經濟發展模式,通過低能耗、低污染、低排放的技術投放,擴大市場規模,實現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新的發展,是對“高碳”模式(化石燃料)的一種替代。低碳經濟涉及到人類的基本生活模式如能源、居住、出行等各個方面。新的生活方式一定要有新的技術來支撐。因此,有人說低碳經濟是第四次工業革命,是能源革命(ET,Energy Technology Revolution)與信息技術革命相結合(IT,Information Technology Revolution),從而形成的能源互聯網(The Energy internet)。
低碳經濟作為新的工業革命,涉及到工業、建筑、交通各個部門,尤其是碳排放密集的能源業、運輸業和鋼鐵、水泥等重化工業企業。據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報告,全球1970~2004年間溫室氣體排放近70%來自于能源、工業、交通以及住宅和建筑四大部門,其中能源供應占25.9%,工業占19.4%,交通占13.1%,住宅和商業建筑占7.9%(IPCC,2008)。據國際能源署(IEA)的研究報告,與能源有關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全球溫室氣體排放量的61%,因此能源行業是減排的重中之重(IEA,2008)。
第二,低碳經濟引發的是一次新的技術革命。國際上減碳排放主要有三個方面的技術,第一是替代技術:用可再生能源代替化石燃料,即新能源技術。第二是節能技術,如整體聯合氣化循環發電技術(IGCC),是一種新一代的先進的凈潔煤燃燒發電技術。第三是碳捕獲和碳存儲(
CCS)技術,包括燃燒后和燃燒前對二氧化碳的捕獲,并在地質結構中尋找可以存儲二氧化碳的地方,比如地質封存和深海封存。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重點推
CCS技術。當然,低碳經濟所引發的技術革命是一個體系,包括可再生能源技術、碳捕獲和封存技術、智能電網技術、節能技術(能源效率)、環保技術、儲能技術、建筑新材料技術、新能源汽車技術等。這些技術的發明、創造和廣泛應用于生產和生活各個領域,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實現減排和經濟發展的雙重目標。
新能源技術和產品已經成為一些發達國家重要的國際貿易方向。比如丹麥,出口的能源技術產品和服務(主要是可再生能源和提高能效的技術、產品、服務等)收入,由1992年的50億丹麥克朗,提高到2005年的近400億克朗,13年增加了8倍。又如德國,是全球最大的風力發電系統和設備制造國,在全球風力發電系統和設備市場的占有率高達37%,目前德國的風電設備出口率不低于74%。2007年歐盟制造商向全世界提供了約70%的大型風力渦輪機,在全球已經安裝使用的風能發電設備中,歐盟國家的產品占50%以上,成為向世界出口風力發電設備與技術最多的地區。
第三,低碳經濟是全球新的經濟增長點。未來30~40年,全球每年在低碳經濟上的投資至少在5000億美元以上(世界經濟
論壇,新能源財經,2009)。根據《斯特恩報告》,到2050年,將溫室氣體濃度限制在550ppm(百萬分率)二氧化碳當量水平所需的費用為全球GDP的1%,相當于每年5000億美元左右。國際能源署在《世界能源展望·2008》中估計,如果我們要將溫室氣體濃度限制在450ppm二氧化碳當量,那么從現在起直到2030年,每年約需要將5500億美元的資金投資于可再生能源和能源效率技術。能源基礎設施方面的投資在2007年至2030年期間需要超過26萬億美元(IEA,2008)。
這些投資將用于提高能源效率,發展智能電網、CCS技術以及新能源汽車。麥肯錫全球研究院在報告中估計,目前有1700億美元的能源效率投資機會,其內部收益率(IRR)將達到17%或更高(麥肯錫,2008)。麥肯錫的研究表明,一項旨在利用提高能源效率的成本效益機會的計劃,有可能使全球能源需求的增長減少一半,并能削減溫室氣體的排放,產生極具吸引力的投資回報。據《新能源財經》估計,智能電網需要的投資額為8.6萬億美元(包括修復和替換現有的傳輸和分配網絡所需的6.8萬億美元)。在新能源汽車方面,全球將掀起投資高潮。據麥肯錫估計,假設中國在2016年到2030年間全面推廣電動汽車,新增投資將高達平均每年700億歐元以上(麥肯錫,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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