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科學院今天(12月27日)發布資源環境領域系列研究報告,其中《中國東部超大城市群生態環境研究報告》建議,加強超大城市群生態環境要素治理的針對性和創新性。大氣治理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提升。
中國東部三個超大城市群——京津冀城市群、長江三角洲城市群和粵港澳大灣區城市群以全國5.05%的國土面積,承載了25.05%的人口,貢獻了近40%的生產總值,是我國經濟增長的核心引擎。
報告顯示,2012年至2021年,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的大氣環境質量明顯改善:PM2.5年均濃度大幅下降,累計降幅分別達53.15%、54.26%和47.25%;2021年,PM2.5年均濃度在京津冀北部、長三角南部和粵港澳大灣區全域達到國家二級標準;三個超大城市群的空氣質量優良天數比例分別達到74.14%、87.65%和91.40%。
城市群地表水環境質量不斷提升,三個超大城市群地表水水質優良比例分別上升57.76%、62.12%和30.92%,基本消除劣Ⅴ類水體,集中式飲水水源地水質基本實現100%達標。
京津冀、長三角和粵港澳大灣區三個超大城市群的
碳排放總量約占全國的31.43%(2019年),是我國實現碳達峰、
碳中和戰略目標的關鍵區域。報告建議,通過經濟轉型和結構改革,以超大城市群為重點,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
碳中和,推進城市群的“一體化”和“高質量”發展。
報告建議加強超大城市群生態環境要素治理的針對性和創新性。大氣治理以減污降碳協同增效為重點,推動環境空氣質量持續提升;水環境治理鼓勵有條件區域在城市地表徑流面源污染防治、區域再生水循環生態安全利用等方面積極實踐;固體廢物處理處置要強化源頭減量以及末端低碳協同資源轉化;新污染物治理需加強化學物質全生命周期環境風險管理,建設有毒化學物質環境風險管理政策標準體系。
充分考慮超大城市群個性特征,結合城市群的發展定位精準施策。京津冀要繼續深入推進大氣污染協同治理,充分利用南水北調等工程改善區域水生態和水環境;長三角應當強化跨區域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一體化統籌治理和生態補償機制優化設計與實踐;粵港澳大灣區重點建立三地大氣等環境監測標準協同共享的工作機制,深化生態環境領域共治共享。
編輯 劉茜賢
校對 李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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