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的規定,制定“危險廢物意外事故防范措施”時應當注意的問題包括:
(一)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和技術規范,完善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
突發環境事件風險防控措施,應當包括有效防止泄漏物質、消防水、污染雨水等擴散至外環境的收集、導流、攔截、降污等措施。
(二)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環境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檔案,及時發現并消除環境安全隱患。
對于發現后能夠立即治理的環境安全隱患,企業事業單位應當立即采取措施,消除環境安全隱患。對于情況復雜、短期內難以完成治理,可能產生較大環境危害的環境安全隱患,應當制定隱患治理方案,落實整改措施、責任、資金、時限和現場應急預案,及時消除隱患。
(三)儲備必要的裝備和物資
企業事業單位應當儲備必要的環境應急裝備和物資,并建立完善相關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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