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國家環境局數據顯示,2014年全年該國產生的建筑垃圾總量為126.97萬噸,其中得到回收利用的126萬噸,回收率達到99%。
對于建筑垃圾回收工廠,新加坡環境局還通過出租土地的方式予以支持,這些工廠回收的建筑垃圾占據新加坡全部建筑垃圾回收份額的80%至90%。為了最大程度地回收建筑垃圾,新加坡政府也出臺了建筑拆除行為準則,這是一整套的程序指南,幫助建筑拆除承包商更好地規劃拆除程序。
新加坡注重從源頭上減少垃圾產生,與之相關的政府措施包括
綠色與優雅建筑商計劃和
綠色建筑標志計劃等。前者是2009年推出的一項認證計劃,從員工管理、塵土和噪音控制以及公共安全等多個方面對建筑從業者進行評分。后者始于2005年,該認證專門針對熱帶地區的建筑,以評估建筑物對環境的負面影響及獎勵其可持續發展性能為目的,考核的指標包括節能、節水、環保、室內環境質量和其他綠色特征與創新5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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