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ESG信披進程
放眼全球,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進入新紀元,各國對其愈加重視并進行相關部署。近期,美國證監會通過新規,要求加強和規范上市公司氣候相關內容披露;歐盟也要求加強對供應鏈企業ESG管控和強制性信息披露,并將影響范圍擴大到在歐盟符合監管條件的第三國企業。
“隨著國外ESG需求的價值鏈傳導,目前市場對ESG服務的需求逐漸深入和多元化,特別是大型企業和外向型企業。”李慧瓊表示,當前中國市場的ESG服務多集中于披露,具備綜合提供戰略、管理、數字化和ESG結合服務機構較少。
因此,李慧瓊建議,建立一個國際化的交流
平臺,積極參與國際準則制定。具體來看,可依托現有ESG研究院、綠交所等
平臺,率先研究并規劃ESG制度體系,同時積極參與ESG國際交流,主動參與國際標準和規則制定,促進形成兼具國際性與中國特色的ESG制度體系。
2024年2月8日,上海、深圳、
北京三大交易所發布《可持續發展報告(征求意見稿)》,指引采用TCFD(氣候相關財務信息披露工作組)框架,涵蓋了中國特色的議題,標志著中國特色的ESG信息披露標準已初步建立。
“我國ESG制度體系建設需要考慮到與已有的環境社
會議題上相關監管要求的銜接問題,體現我國在可持續發展領域的價值觀和公序良俗,在借鑒國際可持續標準發展經驗基礎上,構建具有中國特色價值觀的ESG領域話語體系。”林偉建議,后續金融監管部門與國家幾大交易所加強聯動,參考國際先進經驗,加強對企業ESG信息披露約束力,增強其權威性,進而推動我國ESG信息披露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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