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國內自愿碳減排標準體系的背景
在過去的十幾年中,中國在
碳交易和
碳市場建設方面取得了重要進展。早在2005年,中國率先研究和編制了全球首個聯合國清潔發展機制(
CDM)林業
碳匯項目
方法學,同時成功實施了全球首個
CDM林業
碳匯交易項目。隨著中國雙碳戰略目標的進一步實施和
碳市場的日趨完善,正是建立立足中國的獨立碳抵銷機制并走向國際的重要契機。
中國的碳市場由政府主導,其中的中國自愿碳市場及其交易產品——國家核證自愿減排量(
CCER),按照生態環境部發布的《溫室氣體自愿減排交易管理辦法(試行)》實施和管理。作為中國碳市場中的重要組成部分之一,
CCER除了用于全國碳市場和地方
試點碳市場重點排放單位(控排企業)減排
履約抵銷部分排放配額外,還可用于國內社會各界自愿碳減排、實現碳中和、履行社會責任等。
因此,建立一套具有中國特色、面向國際的自愿減排標準體系(獨立碳抵銷機制)十分必要。一方面可以豐富國內的碳減排產品,探索建立一套注冊及簽發具有多重效益
碳信用的自愿碳減排標準體系,以滿足企業和公眾自愿碳減排和碳中和以及企業披露ESG的需要;另一方面,這一體系可探索將難量化的生物多樣性保護,與可量化的碳匯以及促進農民增收和可持續發展相結合,生產多重效益的碳匯產品,推動生態產品價值的實現,促進生物多樣性的保護,減緩長期以來生態保護補償資金嚴重不足的難題。
禸嫆@唻洎:狆國湠棑倣茭昜蛧 τāńpāīfāńɡ.cōm
【版權聲明】本網為公益類網站,本網站刊載的所有內容,均已署名來源和作者,僅供訪問者個人學習、研究或欣賞之用,如有侵權請權利人予以告知,本站將立即做刪除處理(QQ:519990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