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必要條件:
◆廣州、東莞、中山、惠州、河源、韶關六個碳普惠
試點城市+2277個省定貧困村;
◆5MW以下
2)選優條件:
申請的所有項目總減碳量1000噸以上(單個項目1.5MW以上運行滿一年;單個項目750kW運行滿兩年;單個項目500kW運行滿三年)
不滿足優選條件的,協會提供項目打包服務
二、收益
◆1MW按2019年1年發電量100萬度計算,減排量689.4噸;
◆交易
價格按20元/噸計,預計交易總金額13788元。
三、流程
◆項目業主(光伏項目產權所有方與屋頂擁有方相同)直接申請,
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業主方與屋頂所有方簽訂減排量收益分配相關協議后才可申請
◆提供項目信息清單(包括項目的規模、安裝地址、分年度發電量)
◆簽訂服務協議(易碳家)
◆提供以下申請材料:1、碳普惠減排量備案申請表;2、證件:個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單位提交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或組織機構代碼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人代表身份證復印件;3、項目備案證復印件;4、電網公司核發的項目并網驗收單、電費單等資料復印件;5、申請備案的減排量未在PHCER及其他減排機制下重復申報承諾書;6、減排量收益分配相關協議(如有)
◆核證申請
◆簽訂交易協議完成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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